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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三夏”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09日 11:52:16 人气: 130 来源: 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农机中心(局):
 
  “三夏”农机化生产即将开始,当前各地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多点散发。小麦适收窗口期很短,一旦机收作业受阻,将造成夏粮严重损失,同时影响秋粮适期播种。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三夏”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是跨区作业机车免交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和依据。各地要按照
 
  《关于做好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豫农机文〔2022〕13号)要求登记备案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指导作业证申领人员掌握持证车辆预约通行方法,避免《作业证》信息不全影响使用ETC系统免费通行。申领《作业证》的联合收割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年度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作业证》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发放,一机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作业证》实行免费发放,不得向申领者收取任何费用。对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做好“三夏”农机化生产服务保障工作
 
  各地要密切关注疫情和天气,研判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农机化生产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做好机收市场信息服务。要根据小麦成熟期、天气状况和麦收进度,广泛运用短信平台、网络和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辖区内小麦机收动态、机具供求、道路通行、作业价格等信息,提高联合收割机利用率,引导收割机合理流动。二是指导农机合作社牵头组建农机跨区作业队,引导农机合作社同村、镇签订作业协议,提高农机化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及时掌握农机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的供销情况,协调好“三夏”生产关键机具的供应。四是密切关注气象信息,指导农户合理安排麦收时间,降低不利天气对麦收的影响。五是加强与石化部门合作,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三夏”农业生产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豫农机文〔2022〕18号)要求,做好“三夏”农业用油保供工作。六是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农机作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好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组织好辖区内农机化作业。预判预警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上报省农机技术中心。
 
  三、积极开展小麦机收减损的宣传教育
 
  各地要组织好粮食机收减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全行业树牢“减损就是增产”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支持机收减损的浓厚氛围。一是做好《粮食减损农机先行》小麦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要点宣传页的发放。前期,省中心已通过邮寄方式将宣传页分发地市,各地要逐级将宣传页发放到机手手中。二是组织好机手培训。各地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机手培训,帮助机手提高操作技能。三是指导联合收割机检修保养。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协调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和维修网点,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尽快完成“三夏”机具的维修保养,以良好状态投入生产。
 
  四、加强生产进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生产进度和信息报送,按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确保信息畅通,要注重发现农机化生产中的亮点,做好“三夏”期间信息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农机化生产情况统计上报时间和要求详见附件。“三夏”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总结,请于6月20日前电子邮件报送至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生产服务处。
 
  联系人:尤兰萍0371-65918312
 
  郭磊0371-65918318
 
  邮箱:hnnjscfw@126.com
 
  附件:1.“三夏”农机生产准备情况统计表
 
  2.“三夏”农机生产综合情况统计表
 
  3.“三夏”生产机具出勤及作业进度统计表
 
  4.2022年机收进度统计表
 
  5.2022年跨区机收工作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2年4月29日
 
  原标题: 河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三夏”农机化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 农机化,农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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