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农机跨区作业顺利开展,提高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作业进度,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安全生产,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通告》,明确提出,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凭《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且通过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免交通行费。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怎么领取?
凡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经营者,可持正式驾驶证、操作证,到所在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免费领取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加盖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和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公章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一机一证,全国范围内使用,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安装ETC的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要收费吗?
安装ETC的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可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预约通行高速公路,凭《作业证》且通过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免交通行费。
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要收费吗?
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经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核定后,在2026年5月1日到6月30日、9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依托ETC系统暂免征收省内路网(即本省收费站入、本省收费站出)车辆通行费。
总重或尺寸超限的联合收割机怎么办?
请跨区作业机手及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合规选择适宜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对于车货总重或外廓尺寸超限的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运输车辆,依法及时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作业证》背面印有二维码办理入口),并按相关规定行驶。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