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印发《2026年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2026年海南将从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安排853.5万元,其中文昌市246万元、澄迈县607.5万元,支持市县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3个以上,其中,文昌市2个以上、澄迈县1个以上。
根据《方案》,资金用于支持较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具库棚、维修车间、播种出苗车间、育秧温室大棚、浸种池、催芽室、烘干厂房、农资和初级农产品储藏仓库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以及购置碎土机、筛土机、输送机、育秧盘、初清筛、振动筛等育秧烘干设备设施。中央财政资金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30%给予支持,购置的设施设备不重复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在完成任务目标的前提下,资金可用于开展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能力。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