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其中包括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7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要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23〕96号)等规定和预算管理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规范安排使用。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已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其他支出方向追踪。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受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涉及政府采购事宜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四川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