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生产已进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新阶段,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新型智能化农机装备,能够解决地面机械在复杂环境下病虫害防控作业难题,施药作业具有快速高效、适应性广、作业范围大等特点,为提升粮食抗灾保丰收能力、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装备支撑。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对于促进技术创新以及规范应用与管理,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陕西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对农用无人机补贴作了安排部署,补贴详情如下: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购机者购买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数量应与生产、服务规模相适应。购机者应持有或拥有一定数量人员持有操作证。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国家有关实名登记激活、依法投保责任保险、至少完成200亩次的农机作业量。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健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并提供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补贴标准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陕西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第一批)》执行。


补贴办理
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办理要求同常规补贴机具政策实施办法相同,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者申报补贴时应提供购机发票(非现金支付的另附付款凭证,现金支付的应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补贴申请表、操作人员证明、作业量证明、保险记录等相关资料。
补贴申领原则当年有效,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办理时限等原因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购机者,可使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或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产品条件
1.应获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认证机构颁发的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2.申请补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认证证书有效期范围内;
3.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
4.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多旋翼飞机药箱满载悬停时间≥5分钟,空载悬停时间≥10分钟;
5.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同一机型药箱相同;
6.设计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凭操作人员身份密钥连接后方可操作飞行;
7.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断点续喷等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8.防护等级不低于IPX5,具有全天候避障功能,距离障碍物(直径≥2.5厘米)3米以外能自动避让,配备全自主飞行作业和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的手动操控作业系统,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卫星接收机板卡类型及频点为北斗信号;
9.单台配备电池数量≥2组,配备相应数量充电器;
10.固定标有永久性产品铭牌和唯一身份标识编码。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