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APEC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提高衡水大气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衡水市政府日前就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有关问题发布了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一切可燃物。
《通告》要求,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检委、市农委、市环保、农牧、*、林业等部门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各县市区、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层层签订禁烧责任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村、组、地块。
《通告》还要求,要大力推广青贮、高温堆(积)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和秸秆气化及生物饲料技术,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编辑有关宣传材料,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形式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报道好的典型和经验,对禁烧失控的地方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