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产著称的黑土地,对于保障全球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东北平原处于温带和暖温带地区,土地肥沃,是世界三大黑土区域之一,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的三分之一,是中国重要的粮食、大豆,畜牧业生产基地。但因长期高强度开发利用,导致土壤流失、肥力下降、结构变差。
202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在东北适宜区域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对于遏制黑土地退化、恢复提升耕地地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1350万亩。
补助资金用途、补助标准及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用途:中央财政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用于支持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及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等。
补助标准——
作业补助。玉米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65元,玉米秸秆部分覆盖及其它作物秸秆全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34元,玉米秸秆少量覆盖免少耕模式补助标准为每亩不超过19元。
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补助。根据补助资金总额,综合作业补助面积、基地建设规模及内容等因素,由农牧和财政部门确定基地建设补助标准或补助额。盟市、旗县或基地实施主体应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补助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签订合同等方式委托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在基地开展对比试验、数据监测、技术指导、培训示范、基础研究等工作。鼓励各地依托长期监测点建设智能化监测系统,开展数字化实施效果监测等工作。
补助对象——
坚持“谁经营土地、谁实际实施保护性耕作、谁享受补助”的原则,在实施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为补助对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其中,《方案》提出强化机具保障。具体举措为:加强对本地区保护性耕作机具尤其是免耕播种机数量、状态和作业能力情况的调度,摸清底数和缺口,统筹做好机具协调调配,切实提高机具使用率。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导向作用,优先满足保护性耕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要支持引导科研单位、农机企业加强保护性耕作机具性能优化升级,加快研制田间通过性强、播种质量高的免耕播种机以及配套机具,切实增加适用机具的有效供给。要加大保护性耕作机具示范推广,利用现场观摩会、机具展示会等形式,向农民群众推广优质高效作业机具。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