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防治效果好、综合成本低、操作安全,节省了大量人力,既减少了农药过量污染,又能连片喷洒,快速抑制病虫的传播。因此,近年来得以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应用。河南省近年来相继制定实施了多项相关标准,以下为安阳市现行的两项标准。
《DB4105/T 134—2020麦田病虫害植保无人飞机防治技术规程》——
本标准由安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阳中原无人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安阳市植保植检站、安阳中原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河南标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2020年4月26日由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于2020年5月26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麦田主要病虫害植保无人飞机(以下简称无人机)防治的指标、时期、参数、药剂要求、无人机选取要求、现场作业要求。适用于安阳市及相似生态类型麦区病虫害的无人机防治工作。
表1 小麦主要病虫害防治要求
作业区域要求:
在山地、梯田作业时,应沿等高线飞行作业。
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干线等的周边进行飞行作业时,应操控无人机沿平行于公路、铁路方向进行飞行作业,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通信线路、输电线路(或高压线)等的周边进行作业时,应考虑无线电干扰问题,同时,应操控无人机沿平行于通信线路、输电线路的方向进行飞行作业,且与上述目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发电厂、变电站(所)等周边进行飞行作业时,应考虑无线电干扰问题,且禁止无人机朝向上述目标飞行,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在机场净空区周边3000 m范围内进行飞行作业时,应事先和空管部门等进行协调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无人机的飞行高度≤10 m,在飞机起飞和下降的航线下方作业时,无人机的飞行高度≤5 m。
同一区域或田块有两架或两架以上无人机作业时,相邻无人机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作业距离, 且换行方向保持一致。
《DB4105/T 139—2020小麦航空植保统防统治实施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由安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由安阳市植保植检站、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工学院生物与食 品工程学院、安阳县植保植检站、内黄县植保植检站、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标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于2020年10月10日由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于2020年10月25日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植保统防统治的术语和定义、防治实施、调查验收和验收报告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单旋翼和多旋翼、油动和电动植保无人机喷雾,对小麦重大病虫害开展航空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实施和验收。
植保无人机要求:
参与作业的植保无人机具有相关资质检验机构颁发的证书或检测报告,有效载重量不少于 10 L,植保无人机数量和日作业面积不低于服务要求。
具有全自主控制模式,具备防雾滴飘移、断点续喷、变量喷雾、精确定位、自动仿地、自动避障绕障、作业过程及数据可视化、实时传输、显示提醒等功能。
具有作业信息存储系统,实时记录并保存作业状况,包括位置坐标、亩施药液量、作业轨迹、作业速度、作业高度、喷幅宽度、作业面积等信息,作业运行性能良好。
能够连接并入省市农业部门推荐的重大病虫统防统治作业质量监管平台,接受后台监控管理。植保无人机的续航能力、喷雾量稳定性和喷头防滴性能等应满足 NY/T 3213-2018 的要求。
想了解详细内容,可点击下方下载标准完整文本。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全国地方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