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约谈农机购置补贴重复投档产品相关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自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开展以来,部分企业在所属产品已经正常参与购机补贴政策的情况下,未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函》(陕农便函〔2021〕1107)文件要求,仍然参与投档,且未主动报告相关情况,属重复投档行为。根据《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控机制的通知》(陕农办发〔2019〕289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相关规定,我中心现对相关企业(见附件)进行约谈。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形式。请有关企业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于2022年5月20日前邮寄至我中心。我中心将根据答复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北段175号
联系人: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机装备处 陈涛
电 话:029-85568136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5月9日
原标题: 陕西省关于约谈农机购置补贴重复投档产品相关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