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土为粮之母,耕地是粮食安全的载体。据统计,1957年至1996年,我国耕地年均净减少超过600万亩;1996年至2008年,年均净减少超过1000万亩;2009年至2019年,年均净减少超过1100万亩。这一趋势反映在人均耕地面积上是,一调(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为1.59亩、二调1.52亩、三调1.36亩。
需警惕的是,现有耕地19.18亿亩,如果以这样的速度减少,10年后可能会突破18亿亩红线。严格土地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守住耕地红线,不仅数量上不能减少,质量上也不能搞“变通”。2021年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耕地保护提出明确要求: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目前,一些省份耕地保有量已突破耕地红线,有的甚至低于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近期,为响应这一重要号召,全国多省/市开始推行或实施相关举措支持耕地保护。
黑龙江打造黑土保护“龙江模式”2.0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护黑土地,不断升级黑土地保护“龙江模式”,推进中国科学院“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实施,夯实黑龙江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压舱石”和“稳压器”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了来自中科院东北地理所、省农科院、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等19家单位、30余位专家,共同成立了黑土耕地保护协同创新推广体系(简称黑土体系)。这也是全国首个黑土地保护专家体系。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于2022年1月19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已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印发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办法》明确,全省每年确定3个市、15个县(市、区)、100个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省级激励对象,对受省级激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办法》提出,省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耕地保护激励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办法》要求,省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
浙江省计划落实最严耕地保护制度
为提升耕地质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浙江省将以“田长制”为载体,进一步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耕地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刚性约束制度管地,强化补充耕地项目选址审查,严把验收关,创新后期管护方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占优补优”,做到“占劣补优”。
同时,持续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X”2.0工程,形成一批“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充分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精准管地,推广“耕地智保”“天巡地查”应用场景,实行全覆盖、无死角的动态监管,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耕地变化“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江苏省财政下达15亿元支持耕地保护
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保障粮食安全。近期,江苏省财政厅下达市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5亿元,统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耕地开发、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等项目。
四川构建“五级”耕保网格化监管体系
近日召开的2022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提出,积极推行“田长制”,推动建立耕地保护“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会议提出,2022年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会议明确,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四川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规范审批标准、细化审查要点,从严管控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国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最根本的是保护耕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当下,我们面临耕地质量保护和数量保护这一世界级难题,也是一个需要持续长期去攻关的课题。
原标题:耕地保护|全国各省多措并举护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