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河北省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智能化、管理服务数字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河北省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初步成效,数字化基础支撑环境基本形成,智慧农业在产业化示范县试点应用,省市两级数字化农产品产销体系基本建立,省市县三级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改造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信息实现数字化。到2025年,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成,数字技术对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融合创新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数字化服务农业农村能力大幅提升。全省培育形成100个以上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示范点,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达到 15%以上,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到100%,有力支撑数字乡村战略实施。
《实施方案》指出,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网络和政务云,建立以农业农村基础大数据平台为根基,以生产智能化平台、经营多元化平台、管理数据化平台、服务在线化平台为框架,以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农业农村数据采集提升工程、智慧农业示范工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工程、农业农村数字政务提升工程、数字农村治理创新提升工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等为支撑,以农业农村大数据一张图系统、农业农村数据采集系统、农业物联网应用系统、农产品产销衔接系统、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系统、农业农村数字综合运维管理系统、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系统、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等为冠盖,智能融合,可灵活伸缩、可开放扩展的一体化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架构。
打造基础数据平台方面,《实施方案》指出,重点推进重要农产品、农业机械、畜禽养殖、渔业渔政、信息服务、农村科技教育、农村监督管理等数据资源整合,推动横向与涉农部门,纵向与市县农业农村局间的数据资源对接交换,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建立农业农村丰富底层大数据支撑平台。
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方面,整合现有农业种质、农业机械、畜禽养殖、渔业渔政、产业扶贫、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科技教育、农村集体产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完善农业农村数据标准体系,强化数据汇聚、分析和应用能力,推进数据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打造生产智能化平台方面,利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种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和装备智能化改造,发展数字田园、数字植物工厂、数字农场、数字牧场和数字渔场等农业,融合可复制可推广的各类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探索建设基于卫星遥感、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网络化、精准化、智能化能力,形成省市联动的农业生产智能化交互平台。
实施智慧农业示范工程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在环京津蔬菜大县推广网络化环境监测系统,支持引导现代农业园区(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智能节水灌溉、精准施肥、饲料精准投放等精准化作业,完善智慧农机、渔业渔港管控、数字化育种、疾病防控等系统建设,加快推动智慧种业、智慧灌溉、智慧畜牧等体系建设,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节水农业示范区和智能化牧场。
原标题:推进农机等行业装备智能化改造!河北省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