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农业机械网>资讯列表>陕西省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出炉: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

企业推荐

更多

陕西省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出炉: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

2026年10月30日 14:20:32 人气: 393 来源: 农机网整理发布
  日前,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陕西省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6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重点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粮油种植贷款贴息、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等支出方向。
 
  其中,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围绕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突出技术装备改善和资源节约,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强化技术装备升级和现代科技支撑,加强引领,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
 
  建设内容
 
  1.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以“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和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陕北重点发展新型日光温室设施瓜菜,长城沿线兼顾发展高山冷凉设施蔬菜;关中重点发展新型日光温室和大拱棚设施蔬菜、设施西甜瓜;陕南重点发展大拱棚设施食用菌,兼顾发展高山冷凉设施蔬菜;陕北渭北、关中平原及东部、秦岭北麓和秦巴山区建设设施果业带。因地制宜建设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种植园区,推动传统优势产区现代设施种植改造提升,建设戈壁现代设施种植园区,建设现代设施集约化自动化育苗(菌种繁育)中心(点),开展机械化、防灾化、装备化的现代设施果业种植建设。
 
  2.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以绿色循环发展为方向,以智能化、数字化为突破,立足资源禀赋建设立体多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肉牛肉羊高效集约养殖场、奶山羊高效集约养殖场、奶牛智慧牧场,加快设施畜牧养殖向高效集约型升级。
 
  3.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陕北地区改造利用淤地坝,高效利用盐碱滩涂,推广陆基高位循环水养殖。关中地区发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加强池塘养殖设施化改造,加快陆基高位循环水养殖发展。陕南地区推进沿江流域宜工厂化、工程化、设施化养殖,发展冷水鱼、大鲵等养殖专区。重点开展池塘和工厂化集约化设施渔业养殖场、低洼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提高渔业设施水平。
 
  4.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围绕全产业链布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聚焦小麦、玉米、水稻、小杂粮等粮食作物,优化粮食产地烘干能力配置,推进老旧粮食烘干中心(点)改造提升,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创新发展。
 
  补助对象
 
  按照整县推进的原则,每县补助200万元,具体由县级因地制宜,参考实施范围确定建设内容、补助对象及具体标准。补助对象应为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由县级结合当地实际遴选确定,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承担。
 
  补助标准
 
  资金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综合成本,主体自有资金投入等因素具体确定,补助资金不得作为项目启动资本金,承担任务的项目主体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当年总投资的30%。落实农业农村部等9部委《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承担烘干设施建设任务的县原则上应将不少于30%的财政补助资金用于烘干设施建设。鼓励各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对完成项目验收后的项目主体予以补助,可根据项目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按比例拨付以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效扩大现代设施农业领域投资规模。
 
  声明: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