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印发《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围绕以用促研发、以用促制造、以用促转化,加快建立健全有力有效的“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和增强农机装备研产推用全链条各环节活力,聚焦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确定,结合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高端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适用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集中资源支持生产急需、群众欢迎的先进创新机具,有力有序淘汰过时落后的农业机械,加快促进先进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加快促进在用一线农机结构优化调整,引领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更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补贴范围
根据重庆市农业生产实际需要,聚焦有助于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水平、满足农业生产急需等要求,从《重庆市购机补贴方案》规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选取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育秧(苗)播种设备、播种机、插(抛)秧机、粮油作物收获机、谷物(粮食)干燥机、高端智能及丘陵山区拖拉机等7类主流机具纳入“优机优补”范围,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推动提高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水平。
加快过时落后机具补贴退坡退出。建立补贴机具退坡退出(退坡指逐步降低补贴标准)补贴范围机制,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以补贴数量(短板机具除外)等为衡量指标,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至15%以下或退出补贴范围。退坡退出机具清单在2026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补贴标准
实行定额补贴,纳入“优机优补”补贴范围的机具,其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高出幅度控制在最高补贴额的20%以内,非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上年度补贴额,高出幅度控制在上年度补贴额的20%以内。单机补贴限额参照《重庆市购机补贴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按规定降低其他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确保“优机”补贴具有明显优势。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分批制定发布《重庆市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优机优补”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见下表。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