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农业机械网>资讯列表>浙江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注意事项提醒

企业推荐

更多

浙江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注意事项提醒

2026年03月31日 08:44:09 人气: 4027 来源: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注意事项提醒
 
  为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现就农机企业在政策实施过程要注意事项梳理如下:
 
  一、投档时看清参数要求,判定完全符合方可投档,不能低档高投。
 
  二、企业生产销售的机具应与鉴定(认证)时保持一致,不要随意变更参数,确需变更的要按照现行有效的鉴定大纲要求执行,如超出大纲允许变更的范围需重新申请鉴定、投档。
 
  三、补贴产品标志标识要规范。企业铭牌、钢印要素须齐全。要在机身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年月日)、执行标准、主要参数等重要信息的铭牌。钢印采取刻印、激光打标等不易脱落方式标出。铭牌与钢印位置要与投档时保持一致,不要随意变更。要在明显位置喷涂“20XX年国家补贴产品”标识,字迹要清晰。
 
  四、获得推广鉴定证书的,要在机身上粘贴《推广鉴定证章》。
 
  五、对经销商指导要到位。经销商若存在虚开发票,企业负连带责任。机具销售后,产销企业要及时据实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
 
  六、申请办理补贴机具的生产日期、销售日期均需在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范围内,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不录入办理服务系统。
 
  七、企业要定期登录农机办理服务系统确认销售价格。
 
  八、发生退换货时,已申领过补贴的,要确认退回补贴款后再办理退(换)货,并报告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
 
  2026年3月27日
关键词: 农机补贴政策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