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6年农业机械推广(专项)鉴定产品证书第一次专项监督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农业机械获证企业动态监管,保障农机产品质量稳定,我站近期对本站内获证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定期核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当前注册资本已减少至低于农机鉴定申请时规定的要求标准,可能存在经营异常、影响其生产能力与产品质量保障水平等情形。
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我站决定对上述注册资本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我站决定将于此公告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对上述企业及其所持有的本站所发农业机械推广(专项)鉴定证书(见附件)开展专项监督。请相关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查,准备企业最新注册资本证明、获证产品样机等材料,配合我站后续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第一次专项监督企业及产品名单
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