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集中资源支持生产急需、群众欢迎、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的高效适用机具,有力有序淘汰过时落后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加力实施“优机优补”、加快推进“有进有出。在国家确定的4类机具(高性能播种机、主要粮油作物收获机械、辅助驾驶系统、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区适用拖拉机)基础上,我省自主确定不超过6类机具纳入“优机优补”范围。现阶段将栽植机械、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含撒播等功能)等2类机具纳入“优机优补”范围,后续将结合江西省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对“优机优补”范围进行动态调整。按照“优机”遴选评价等情况,定期发布“优机优补”产品清单。
重点支持农机装备补短板,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需熟化定型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农机装备,通过农机创新产品、特定补贴支持等政策措施,推动将更多有利于国产化替代的短板、创新机具加快纳入补贴范围。加快过时落后机具补贴退坡退出,对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以补贴数量(短板机具除外)等为衡量指标,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或退出补贴范围。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机行业专家、农机“土专家”、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企业等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优机”评选、“优机”成本效益评价、“优机”质量承诺和抽样调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