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关于2025年第十二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苏农机鉴[2025]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江苏沃得高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生产的71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苏州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种产品(见附件2)通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根据《关于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农机鉴(2024)3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准予对连云港市兴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的48张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册(见附件3),换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未予注册的证书自动失效。
经审核,准予对连云港永协机械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22张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更换(见附件4)。
附件1: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十二批)
附件2:江苏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十二批)
附件3: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注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十二批)
附件4: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更换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5年第十二批)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