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3272万元,其中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9657万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000万元、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615万元。
通知指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跟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其他支出方向追踪,相关预算指标在接收、登录和下达等各个环节应单独列示。
通知要求,请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等规定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一卡通”统一发放,同步强化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福建省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中央资金(提前分配下达)绩效目标表,2026年总体目标为全省补贴购置农机具24000台(套)以上,补贴受益农户数17000户以上,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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