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国家及河北省强农惠农政策可及度、知晓度、便利度,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强农惠农政策明白纸,共梳理国家和省级强农惠农政策15类87项,并逐一列明政策依据、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以便广大农民、市场主体、基层干部和社会各界了解强农惠农政策,助推河北省“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河北省强农惠农政策明白纸》共包括粮油生产保障类、耕地质量保护与质量提升类、农机购置补贴类、种业创新发展类、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类、畜牧业健康发展类、渔业高质量发展类、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类、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推广类、大气污染防治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类、农业人才能力提升类、防灾减灾类、和美乡村建设类15大类。
今天解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国家政策)。
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5〕9号)
支持对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项目实施主体,牵头负责项目实施。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为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及相关涉农公司,支持对象尽量集中,避免过于分散。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
补助标准
(1)对秸秆科学还田进行补贴:对实施秸秆深埋还田、碎混还田、覆盖还田少免耕、快速腐熟还田的,作业补贴不高于20元/亩;购买腐熟剂补贴不高于5元/公斤。
(2)对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进行补贴:对秸秆还田农机具、生产秸秆有机肥等专用设备、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以及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等有关机械购置进行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
(3)对秸秆利用和收储运进行补贴:对秸秆基料化、原料化、肥料化和收储运进行补贴,每收储运、利用1吨秸秆补助不超过100元。收储运不得与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利用重复补贴,即同一吨秸秆不能补贴两次。
补助环节
各项目县自筹资金(包括县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比例应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补助额度的50%。秸秆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相关设备购置补贴,以及秸秆原料、秸秆腐熟剂抛洒作业、秸秆收储运作业补贴等方面。
6.补助方式。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量化、设定基金等方式支持项目承担主体。
办理流程
(1)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县(市、区)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公开、公正原则,编制本县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后,上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2)组织项目实施。各地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按要求落实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加强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提高项目实施成效,购置的农机具应标识年度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字样。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加强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执行。
(3)组织项目验收。按照市级批复的县级实施方案的内容,实行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采取多种形式随机进行项目指导。
(4)补贴资金发放。项目验收合格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资金发放至支持对象账户。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