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通知》提出的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拖拉机、
播种机、
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9个农机进行报废更新补贴,各省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不超过6个机具种类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
新《通知》提出的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在旧《通知》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参照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将田间作业检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由各地区按照规定测算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各地区可自行确定的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范围上限由6个提高至12个。
旧《通知》提出的补贴标准:
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的机具种类,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其中,报废更新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为6万元。
新《通知》提出的补贴标准:
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报废最高补贴额由单台6万元提高至8万元。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