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亳州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印发了《亳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从宣传引导、提升服务、强化监管上,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根据政策要求,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符合申请办理报废补贴条件的给予报废更新补贴。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专门测算安排了用于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执行,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对于报废
联合收割机、
水稻插秧机、
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同时,对从事回收拆解企业的作了明确要求。
亳州市依据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指导县区从登记注销、旧机回收、拆解销毁、兑现补贴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今年以来,亳州市三县一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全面实施,已申请录入报废补贴机具206台(其中:拖拉机4台,联合收割机202台),受益户169户,使用补贴资金345万元。同时,会同亳州市商务局审批备案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4家、回收企业1家。
下一步,亳州市将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加强政策学习,强化业务指导,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农机更新换代,逐步淘汰老旧机械,推进农机节能降耗,不断提高大型复式智能高效机械占比,全力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规范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