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
川财建〔2024〕114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方案,现就清算下达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算补贴资金
按照农业农村厅提供的上年稻谷补贴面积和各地绩效评价结果,测算分配各市(州)、扩权县(市)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此次清算下达情况(详见附件1)。下达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9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科目。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你局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各地收到补贴资金后,要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34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补贴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稻谷补贴发放给实际种植者的规定,对流转土地的发放对象,必须坚持发放给稻谷实际种植者,进一步调动稻谷种植者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应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详见附件2)应于年底前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补贴资金兑付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附件:1.四川省2024年中央财政稻谷补贴资金下达情况表
2.四川省2024年稻谷补贴资金兑付情况表
3.四川省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