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部署要求,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要求,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和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标准宣贯,提升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质量和水平,拟于7月底在内蒙古举办2024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解读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机化发展形势与趋势分析;
(二)农机报废更新相关政策宣贯;
(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标准解读;
(四)农机报废与安全监理业务实操讲解;
(五)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绩效管理讲解;
(六)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管理经验介绍;
(七)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化管理讲解;
(八)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典型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相关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7月31日报到,8月1~2日培训,3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鄂尔多斯市铁牛大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广场街9号,前台电话:0477-8311158、8311188)。
四、报名及培训费用
(一)报名方式。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后提交,7月27日报名截止。
报名二维码
(二)培训费用。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教材、培训证书、用餐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原则上合住,不安排接送站。
(三)缴费方式。培训费采用银行汇款、现场刷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收取,不接受现金支付。采用汇款方式付款的,请于7月26日前将培训费由参训代表所在单位将培训费汇至总站,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标明“报废更新二期+税号”,汇款单位名称与开具发票抬头保持一致,报到时需出示汇款凭证复印件。培训班全部开具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请务必提供准确开票信息(名称、税号、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开户账号:1122070104001721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河支行。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总站将为参训学员颁发培训证书;
(三)联系人:
张林娜 010-59199031,15810296646;
田金明 010-59199030,18611403562。
邮箱:jdznj315@163.com。
附件:乘车路线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