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
近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印发了《宁波市农田建设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农田建设提升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建设效益,提升宁波市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一片、成一片、用好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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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提升资金是指中央和市级以上地方财政支持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及省、市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统筹资金。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自然损毁工程修复及农田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内容,以及耕地建设与利用其他重点任务支出。农田建设提升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田建设提升无关的工作内容。
补助对象
列入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提升)项目的相关主体,包括镇(乡、街道)、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相应承包经营者等。
补助标准
1.新增建设项目。对列入市级年度新增建设计划的项目,建设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不低于2500元/亩。
2.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对列入市级年度改造提升建设计划的项目,建设标准不低于1500元/亩,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不低于900元/亩。其中涉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的,在上述亩均补助基础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再增加300元/亩。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