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耕地、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近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2024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内容。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本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种地职工。对于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自己承包耕种的耕地,补贴对象为种地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流转(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至其他经营主体(包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亩300元,同一块耕地只能享受一次2024年市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可同时享受市级蔬菜生产补贴,要按实际耕地面积进行补贴,不能按照不同农作物播种面积核算,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鼓励各区根据本区财力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双河农场按照黑龙江省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范围:上一年度本市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地,对期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一)未纳入耕地管理的复耕复垦地;
(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三)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四)退耕还林的、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五)存在“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等行为的耕地;
(六)损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或违规种植的耕地;
(七)因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绝产绝收的耕地;
(八)种植农产品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耕地;
(九)违反农作物秸秆禁烧规定、未按规定回收废旧农膜且各级检查指出后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耕地。
《方案》明确,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转移支付下达各涉农区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各区政府批准的申报数据,将数据对接“全市统一应用平台”校验。数据校验无误后,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中。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