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发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违规处理等关键环节实施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做好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近日,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印发通知,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形报告制度落实“回头看”工作。
此次“回头看”工作包括补贴机具核验环节和违规处理环境,以及可能影响补贴政策规范实施的产品鉴定(认证)等其他异常情形。具体包括:
补贴机具核验环节:
(1)购机发票显示购机者与实际购机者不一致的;
(2)购机发票金额与市场真实销售金额不一致的;
(3)机具铭牌信息、实物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不一致的;
(4)机具铭牌、出厂编号非唯一或不符合要求的;
(5)违反农机产品“三包”规定、不积极处置或引起投诉的;
(6)单人多台套申请补贴的;
(7)短期内大批量申请补贴的;
(8)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申请补贴的;
(9)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申请补贴的;
(10)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或接近预警比例的;
(11)购机者出租、出借身份证、出租“惠民―卡通”的;
(12)配合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进行虚假购机的;
(13)长期闲置不用、作业量过少、拆解变卖、过早报废的。
2、违规处理环节:
(1)调查核实过程中确实有违规行为的;
(2)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3)在约谈过程中不配合或发现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4)违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
(5)相关企业和人员无法联系的。
对异常情形调查核实后涉及违规的,是否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 〕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陕农发〔2019 ]102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处理。对尚未处理完结的异常情形,应说明原因和完成时限。
此次“回头看”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31日,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要求各市(区)农机中心在4月5日前将“回头看”工作总结报省农机化中心。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