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定不移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力争全市及各县(市、区)一季度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年预期目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实际工作成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结合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龙岩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开门稳”的若干措施共有八个方面32条政策措施,具体条款如下:
(一)推动重点产业企业提质增效。包括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稳住工业经济大盘、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效、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支持建筑业稳定发展、抓好冬春农业生产等6项政策措施。
(二)全力抓项目稳投资。包括加强重点项目攻坚、强化项目投资正向激励、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招商引资等4项政策措施。
(三)提振和扩大消费。包括开展促消费活动、促进文旅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3项政策措施。
(四)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加快发展数字产业、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业等3项政策措施。
(五)推动外贸外资稳增长。包括加大稳外贸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吸引和利用好外资等3项政策措施。
(六)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包括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加大小微贷款支持、拓展投融资渠道、推动金融业稳健运行等4项政策措施。
(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包括加强稳就业保用工、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岩留岩就业、加强用地用林保障、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等6项政策措施。
(八)工作要求。包括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加大政策兑现落实等3项政策措施。
三、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以上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本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措施的解释由条款相关行业部门负责,联系电话:0597-2999233。